这是本人十二三岁时候光明牛奶的广告曲。虽然现在已经不是麦太所信奉的“一二三四五六七,多劳多得”的时代,但我今日突然醒悟,认为我去赚钱是很有必要的。理由如下:
1.除了自己赚以外我没有其他收入来源。排除法:a.嫁富豪–先天条件不足;b.中奖–与白日梦性质相同;c.遗产–老父还没老,老了还有母亲大人,一时三刻轮不到我。
2.有了余钱我才可以:
a.买杨学德/小克/Andy Riley/赵广超/王卯卯及未来新发现的各种好玩人写的好玩书;
b.买陈奕迅/王菲/Wen-sinn Yang/Fritz Kreisler/Bach各种/大提琴各种的CD;
c. 万一以上个人在我所在城市开演唱会/演奏会我能买得起票;
d.可以捐款给香港小交响乐团的学生票优惠计划;
e. 雇个向导,比较安全地去湄公河金三角;
f.可以借钱给朋友,在他/她/它需要的时候;
g.可以请我妈去吃海景/城市夜景晚餐;
h. 可以买辆Land Rover 给老爸然后他跟我老妈一起去road trip不会在家发霉;
i. 可以买美少女战士漫画全套和攻壳机动队dvd box set. 杜琪峰和Tim Burton 的director edition.
j. 可以去Zing的makeup school上个professional course;
k.弄一笔马丁堂基金给老麦培养未来国家良心;
l. 弄个流浪奖学金,像林怀民的云门,让那些被梦想烧坏脑的年轻人出去闯闯回来给我讲故事;
m. endow 几个Buddhist Studies professor positions;
n.买好的书柜子CD柜子放我的败家收藏。
o.买一间足够大的房子放n.的书柜子和CD柜子….
写到o,已经觉得物欲横流,饮鸩止渴,欲壑难填,不归路….